對我來說,最有吸引力的地方,那一錠是球場了!因為在球場裡,可以和朋友做各種運動,盡情展現球技,「發光發熱」。

 

五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我們班的同學竟然當選了小市長!他提出的「政見」中,有一項是「期末舉辦班際球類比賽」。因此,我們每天都在球場進行練習。

 

還有,這學期體育課的時候,我們主要都在學習籃球,再加上我們自從升上五年級開始,教室離籃球場比較近,有「地利」之便,於是我每節下課都有機會打球,所以在體育課的時候不論老師教了什麼,都可以馬上學會。

 

現在,你能明白為什麼我覺得最有吸引力的地方是球場了嗎?因為在教室只能鬥智,而在籃球場上不只可以鬥智,還可以鬥勇,因為無腦打球是無法贏得勝利的!而且還可以交朋友,這就是我喜歡去球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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