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枝鉛筆,穿著白色的「長外套」,長得很好看。

 

有一天,小主人用了「四十點」和老師換到我。當時,有很多文具也想要被小主人選中,但是老師跟小主人說:「只能選一樣。」我心裡想著:希望可以選到我。結果真的選到我了!

 

每次只要我被從鉛筆盒拿出來,就要不停的上班,尤其是段考複習的時候,最高紀錄是五個小時不停的寫呀寫……。小主人寫得很累,我也很累。

 

我陪著小主人寫功課、小考、大考……,我會永遠陪在小主人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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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