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雙鞋擺在NIKE的專櫃上。某一天,有一位很酷的女孩,和我一目交接,她就成為我的主人了。當時,我就開心的和其他鞋子說拜拜。

 

我的主人天天都帶我去上課,散步和玩遊戲。如果遇到下雨天,她會在回家後先讓我洗澡,再讓我去烤箱,把自己變得非常漂亮。我的主人對我很好,出國也帶著我,下雨天也帶著我,在世界的每一些角落,都印下我的印記了。

 

她時時刻刻都會帶著我,即使我不小心與小狗的黃金「親密接觸」,她都會非常冷靜的帶我去洗香噴噴的「溫泉」。頂多某幾天會休假啦!像主人整天懶惰的待在家,只會穿著拖鞋大哥,所以我就能偷個空閒,偶爾休息一下了。

 

我的主人,她常帶著我去認識新的大哥或大姊,家裡的鞋子同胞,我全部都認識了!我前幾天還看到主人的爸爸拿著藍白拖大哥,和生命力無敵強大的小強大王在進行P˙K。最後小強大王輸給了藍白拖大哥那場驚人的P˙K大戰,戰況十分精彩,讓台下的鞋子感到非常好看,鞋子們拍手歡呼,為藍白拖大哥感到開心!

 

因此,我覺得當鞋子還滿不錯的。主人都會帶我出去玩,帶我出國旅遊,增廣見聞,讓我在各地「蓋印章」,留下到此一遊的痕跡。所以當一雙鞋子,沒有說不好啦!雖然有時會不小心「帶賽」,吃到小狗的黃金,但主人有可能買彩券會中獎吧!所以當鞋子雖然有些辛苦,卻也沒有非常不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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