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十二年國教,維持國中學習品質,教育部修訂「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草案」,新制畢業條件變嚴格,由目前的「修業期滿和成績及格」,改為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及格,最快今年入學的小一和國一新生適用。

 

教育部研擬的「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草案明定核發畢業證書的統一條件,學生必須在七大學習領域有四項以上畢業總平均在六十分以上,上課出席率至少三分之二,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不符上述標準,只能發給修業證書。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說,「畢業」資格也能列為未來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的比序參考,希望藉此確保學生學習品質。

 

修正草案也納入「國中教育會考」和「國中小補救教學」的實施方式。並且明文規定學校可公告學生分數的分佈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的班級及學校排名。修正條文還將提報教育部部務會報討論,最快101學年度起實施。

 

[2012.04.03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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