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是由愛迪生發明的,讓我的生活中充滿歡樂。

 

我喜歡的第一種燈是車上的大燈,因為在晚上的時候,能夠讓後面的人看清楚我們的車,所以車上的大燈很重要,我們要「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我開燈,別人也要開燈,這樣才能保障我和他人的生命,以免發生可怕的慘劇。

 

我喜歡的第二種燈是手電筒。它可是停電時的「超級救星」,讓大家不會手忙腳亂,在黑暗的環境裡,不會東撞西撞的,到時候是自己受傷,不然就是東西壞掉。皮肉傷,擦個藥就好了,但如果是自己心愛的東西摔壞了,是修補不诶來的,就會很懊惱。

 

我喜歡的第三種燈是紅綠燈。如果沒有紅綠燈,世界就會大亂,所以如果沒有紅綠燈,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在臺灣,到處都有紅綠燈,這是為了交通順暢,以免發生危險。

 

我喜歡的第四個燈是霓虹燈,因為一閃一閃的很漂亮,別人看了也會覺得很快樂。所以,這大概就是聖誕樹上要掛霓虹燈的原因,亮晶晶的小燈泡在寒冷的冬天特別溫暖。

 

 

我覺得世界有了燈,讓每個人都明亮了起來,不再害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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