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枝金色又好寫的筆,寫字、畫畫都非常順。我還有好朋友 —— 橡皮擦 ,但每次它都會很快「陣亡」,所以好朋友會一直更換,我覺得很失望。
我本來住在書局裡,直到有一天,有一個小男生跟媽媽一起來到書局,小男生東張西望,最後把我買回家。回家後,小男生把我放在一個大大的盒子裡,我也在盒子中認識尺、橡皮擦、原子筆、彩色筆、螢光筆、筆芯、立可白…… ,大家每天都在一起,我覺得很幸福。
小主人平常都要去學校上課,我也要「上班」。小主人上國語課,我就要寫國字;小主人上數學課,我就寫數字。假日的時候,就是我的休息日。但若是要月考了,小主人很辛苦,我也要辛苦一下。小主人常常考一百,說我是「神奇筆」,都會用我考試,一起在考卷上「奮戰」,我感到很開心。
我非常喜歡美勞課,因為我總是畫得很漂亮,小主人都會使用我,尤其是畫圖的時候,小主人都要發揮我的實力。所以每一次小組選最漂亮的,都會有我的作品,我很高興,小主人也高興。
身為自動筆的我,感到很自豪,希望可以成為小主人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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