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一個人相處的樂趣,可以說是儀式,也可以說是一種發洩。用聲音、動作抱怨,打開心裡的另一扇門,讓自己的另一面出來表演。

 

每到晚上,我就會用我的手機打開音樂,邊唱邊跳!一是為了表達心中的不滿,二是為了讓自己像偶像一樣在「舞台」上發光發熱。每當我唱歌時,就像海浪拍打礁石一樣氣勢恢宏,就像天上的鳥兒般自由自在,也像開心的小孩去樂園一樣興奮,再加上跳舞——平常,我是不會運動的,但是在這時,我卻會比跑步、打籃球……還認真。

 

做這件事也許在旁人眼裡是異類,但在天生有藝術細胞的我身上是一件非常有個性的事,因為唱歌和舞蹈本就是藝術中的一種。唱歌就如同一個人拿著畫筆,將所聽所聞以自己的方式畫出來。每一個節拍,就是一個顏色;每一個字,就是在紙上的小細節。跳舞亦是如此,所以每個晚上,我都會以這種方式宣洩心中的煩惱。

 

其實唱歌不是是用嘴唱,我會以心去感受我的每一個音調,搭配任何環境、歌曲,我可以是青藏高原的放羊小孩,也可以是潛在海底的人魚,用優美的歌聲吸引人類。又或者是在深山中的鳥人,和鳥兒在空中一起張開雙翼。歌的舞蹈動作,每個跳躍,每一個抬手,可能都是點睛之筆。一個抬手,就進入太空;轉一圈,便一劍封神。

 

有時,唱跳之際,也可以看到自己的偶像。因為有了自己喜歡的人在面前,會格外開心,也會讓這一週的心情更加的好。

 

我的夜晚樂趣是只有一個人的小天地,可以充滿想像,也是個單人舞會,是別人不可踏入的禁區。在這期間,我可以忘記一切的煩惱,也可以用第二種人格來面對自己——別人或許永遠不會了解,而我,讓自己更進一步的體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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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