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運動,無論是籃球、足球、棒球……等,都難不倒我

 

打棒球是我最喜歡的運動。無論是跑、打、守,對我來說都是小菜一碟,甚至還入選了校隊。每一次出去比賽時,我都是三壘手,但是有一場比賽,教練叫我擔任先發投手。比賽前我緊張極了,不知道等一下會投得怎麼樣,沒想到我投的還不錯——我投了二局,五次三振,教練還說我的投球速飆到了一百零一公里。

 

下一場比賽,我是三壘手。三壘的球不是又快又強勁,不然就是非常慢。幸好我每一球都接得好好的,沒有失誤,而且打了一支安打,表現還算不錯。打棒球是個很好的運動,身體會得到鍛鍊而變得健康。在我接觸棒球之後,我就脫離了氣喘,也可以訓練耐力、爆發力……。打完球,我就會很快樂,心情也會慢慢變好,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我還喜歡看小說,尤其是在午後看著情節緊張的偵探小說,反而能夠放鬆煩躁的心情。有時候,我會讓自己訓練腦力,試著找出兇手是誰,找到的時候會非常有成就感,也讓我的生活變得越來越有趣。

 

在我第一次的「訓練」裡,一共花了三個小時。因為小說的情節遶來遶去,撲朔迷離,我猜了一次又一次,始終想不到兇手是誰,腦細胞更是死了一個又一個……。幸好,最後我終於猜到了!我十分開心,也擁有無可比擬的成就感,亦打開了我的偵探之路。

 

這世界有我不喜歡的人事,也有我喜歡的人事,要珍惜自己所愛的,不可以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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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