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民法》這本書由於內容過於寫實,因此受到大量社會學者反彈,甚至要查禁此書。今天,我就來探討這本書所講的內容與涵義。

 

《暴民法》的作者傑森.布倫南在之前也寫過所謂的《反民主》,他的書主要都是觸碰「社會紅線」的事件。在書中,他提到了警暴、政府濫用權力,以及反抗的後果承擔和責任,並在書中舉出相當多的例子,例如:當一個綁匪在警察尚未察覺的情況下挾持了兩名人質,警察認為人質與綁匪是同夥,因此在抓到三人後直接進行暴打、施虐⋯⋯。在旁的路人或許會覺得警察是對的,然而這也連接了社會的另一項問題——濫用特權或警暴。警察或許時常以保衛自身的藉口來濫用特權,但在民眾眼裡卻是認為警察執法是具有正當性的。在長期處於信任政府的環境下,對於政府濫用特權的行為,我們可能會根本沒法注意。

 

本書除了講述警察的問題同時也探討了「暴民」的定義是什麼?在一般人的認知中,暴民是指反抗政府,不尊重政府指示之人。然而,這個理論卻非常矛盾,難道以前那些為了民主而流血革命,反抗暴政的那些為人也算暴民嗎?暴民這個定義可能要依照個人的觀點來給予中立的答案——有些暴民可能是受到社會大部分的認同而去推翻他們所不認同的政府。但是這樣的解釋有好有壞,壞的地方在於人民有時愚蠢,有時慧眼識英雄會,他們推翻後新成立的政府可能更加的專制,又或是真正實現所要的民主。

 

我的結論是:每個制度有好有壞,但是以政客那善於掩飾的口才,導致出現沒有理智的暴民,他們的無知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國家,甚至世界,使社會的善良變質。我們應該要好好思考:是什麼問題導致大量的選民被欺騙,喪失理性而變得瘋狂?從根本原因找方法解決,才能改善我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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