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喜歡的事物都不一樣,但不論喜歡什麼樣的事物,都可以帶給我們很棒的感受。

 

我是從今天開始才知道:歌聲帶給我們的力量,是如此強大,尤其是——林俊傑的聲音,他的聲音很有特色,比如他的第一張專輯——《江南》,可說是百聽不厭,穿透力極強,好像可以深入人心,令我非常感動。

 

我是從第一次上體育課時,因為老師叫我們去練習打籃球,但是那時我根本沒有經驗,不過我第一次投的時候就進了,所以開始對籃球產生興趣。在練習的過程中,我是不會抱怨的,就算動作有多麼複雜,我都會願意接受這個磨練。因此,我現在比剛開始時厲害多了。

 

我從中班時,有一個很特別的興趣,就是打電動。而我最喜歡玩的遊戲就是「Minecraft」——創造,它可以隨心所欲的自己建造特別想蓋的房子或是大樓,也可以蓋一棟有名的建築。我覺得這個遊戲不但帶給我益智,還帶給我豐富的娛樂。

 

因為這些「喜歡」,把我無聊的生活變得更多采多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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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