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人天生就有分享傾向,幫助他人會感到快樂;有人認為,人類生來是自利自私的,能對他人慷慨是需刻意自我約束;也有人以天生性格特質來看待不同人的慷慨程度,認為有的人就是天生慷慨。

 

最新一項來自加拿大的研究,用腦部運作的方式解釋人類的慷慨行為。研究者認為,慷慨並不是自我約束的結果,一個人能否做出慷慨決定,與個性、情境都有關。思考模式較容易考慮到他人,並認為他人的需求與自己相關者,就容易表現慷慨。

 

對此,研究者設計了一個與金錢有關的實驗,邀請五十位受試男性決定是否願意犧牲一點錢,讓另一位陌生的參與者獲得大筆金錢。比方說:若受試者放棄五百元,不相識的另一人可以得到三千元。受試者必須反覆做這類的決定一百八十次,同時腦部會接上儀器進行掃描。

 

研究發現,當受試者比較關注自己時,腦中的酬賞區域較為活躍;當對他人較感興趣時,則是同理區域比較活躍。這指出了基本上自私一點會比較快樂(獲得酬賞),而這項實驗的受試者,幾乎都傾向自私。

 

假使有人做出了慷慨的決定,腦部酬賞區域卻是活躍的,對此,研究者則解釋,並不是因為利他行為可以帶來酬賞,而是複雜的腦部運算本來就會牽涉到酬賞區域的運作。

 

一面倒的實驗結果,一方面或許跟性別有關,另一方面則從腦部運作說明了慷慨行為不是天生傾向,而是傾向思及他人時的衍生結果。研究者也指出,要真的提昇人們的利他行為,治本之道不是獎賞或懲戒,而是引導人們如何多為他人著想。

 

[張老師月刊 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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