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背上的皺紋,隨著對妳的思念,日益劇增。一條接著一條,歲月在我身上駐足。
牆上那古老的鐘,依然「滴答!滴答!」的持續運轉。皺紋,似乎離它非常遙遠,還是和以前一樣光滑無瑕,就和妳一樣。妳依舊是原來的面貌、原來的年紀、原來的個性、原來的感覺。妳,依然是原來的妳;而我,卻已不是原來的我。
想當初,妳長我十歲,而如今,過了五十年,妳還是原來的十八歲,而我,已是五十八歲。身為姊姊的妳,妹妹的我,相信他人看了之後,沒有人會認定我們是姊妹。要說我是妳的外婆,似乎更是合情合理。
五十幾年,一場心酸的情感糾葛,一場突如其來的事故,將妳從我身邊奪走。那天,我多麼希望一切都是夢,多麼希望妳留下來陪著我,不要出門,我們就不會是現在的生死兩隔。
記得妳在臨終的最後一刻,依然是那樣的理智,如此的清楚明白。最後說的一句話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別人。「把所有的災難和我的遺體一併燒掉,別讓它們繼續危害蒼生。」
一說完,妳便倒地不起,口紅印從袖子上掉了出來,那是妳只用過一次的脣印,只有短暫的一次,為了那個妳所愛的人,同時也是讓妳含冤而死的那個人,絕情的那個人。
就這樣,妳沉睡了長久的五十年,而且會持續的沉睡下去。我知道,假若妳還活著,絕對是那個綻放著純潔光芒、耀眼光彩、燦爛奪目的那個姊姊,那個最善良、最美麗的姊姊。
妳衣袖中掉落的脣印,從妳沉睡的那天起,就一直放在那裡,在那木製的桌上,我每天都擦拭著它……。雖然不甘心,卻也持續了五十年。因為我知道,如果是妳,也會如此,即使是為了那個絕情的人,妳也會如此。
妳,還是原來的妳;而我,已不再是原本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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