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ond of dancing was a certain step towards falling in love[.]

(要知道,跳舞是談情說愛的前奏。)

——珍奧斯汀,《傲慢與偏見》,第三章

 

 

長久以來,舞會在歐洲文化當中,早已成為傳情達意的最佳管道,男女相擁而舞的肢體互動,甚至被視為「社會戀愛習俗中一種含有性暗示的公開行為」(梅根‧特萊西德,2003:109)。

 

說到英國文學,早在莎劇《羅密歐與茱麗葉》,舞會便成為命定邂逅的定番場域,為男女主角搭起了友誼的橋梁。到了十九世紀,浪漫愛情小說大師珍奥斯汀,更透過細膩的筆觸,描寫維多利亞時期舞會男女的春光乍洩與花樣年華。尤其是其經典名著《傲慢與偏見》,當中的舞會場景,絕非「一相遇二告白三推倒」的言情公式,而是女性向的婚戀實務教戰守則。

 

《傲慢與偏見》的核心場景之一,就是黃金單身漢賓利先生於尼日斐莊園舉辦的舞會。在維多利亞時期,舞會具有極為複雜的社交功能,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讓當地上流階級的適婚男女認識彼此,儼然是「婚活」的聯誼活動;也難怪女主角伊莉莎白的母親班奈特夫人一聽說舞會的消息,迫不及待運籌帷幄,要把五個待嫁閨女好好推銷出去。

 

不過當時參加舞會和現代夜店跑趴非常不同,不是穿得辣很會撩就能勝出。根據英國BBC電視台於二O一三年播映的《傲慢與偏見》舞會文史考據紀錄片,維多利亞時期的紳士淑女,很早就開始接受舞蹈訓練,直到能夠熟練駕馭多種複雜的舞步,才能參加舞會——要想成為眾人眼中的天菜,光是高富帥、白富美還不夠,必須把舞跳好跳滿,否則只能淪為壁花壁草讓人恥笑。

 

在舞會當中,跳舞對男女而言都是展現吸引力和進行情慾互動的重要行為,特別是當時的男裝出現新的時尚,禮服的剪裁凸顯男性的胯部和腿部線條,進而讓男性在行進間下半身曲線展露無遺,對於女性舞伴而言,不啻為賞心悅目的視覺享受——低垂眼簾矜持羞澀的同時,也許能夠順便對男伴掃描驗貨?而女性禮服的露胸高腰剪裁,對男性造成的吸引力自然也不在話下。

 

此外男女共舞有許多肢體眼神的接觸,提供雙方調情的大好機會,珍奥斯汀也在另一部小說《艾瑪》(Emma)當中,以「輕快的美妙體驗(the felicities of rapid motion)」來形容舞蹈帶來的愉悅感受。在當時禮教束縛的社會規範之下,舞會讓青年男女能在公開場合窺視碰觸身體而不失禮,得以在文明的牢籠中,重拾些許野性的求偶本能,這也呼應《傲慢與偏見》的情節之中,珍奧斯汀讓舞技不錯卻排斥舞會的面癱傲嬌男主角達西先生,在舞會上向威廉‧盧卡斯爵士吐嘈:「野人個個會跳舞(Every savage can dance)。」

 

儘管達西於長輩面前擺出不屑跳舞(求偶?)的高冷姿態,但有道是:「一物剋一物。」愛情的鐵律就是天菜必會遇到天敵:在愛神/作者的巧手捉弄之下,達西在舞會初見伊莉莎白時不甚滿意,還向賓利先生毒舌批評,沒想到後來愈看愈順眼,竟然偷偷有了好感(果然是○業障重?),還有威廉爵士神助攻,直接將伊莉莎白牽來給達西當舞伴。這不是命運的紅線,還有什麼是呢?

 

只是達西自己造業自己扛,不曉得之前的酸言酸語,早被伊莉莎白盡收耳底,還想犯傻裝逼獻殷勤邀舞,結果犯了大忌(以為在玩謎男撩妹的欲擒故縱大法嗎?奉勸各位紳士,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也千萬不要出此下策。古有明訓,不信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就在他以為快要把到手的時候,竟然踢到鐵板,遭到伊莉莎白(打臉?)嚴拒,只能眼看心上人掉頭離去。從此天下多事,兩人一路戰到全書結局,直到最後才修成正果。

 

尼日斐莊園這場舞會,不只讓達西與伊莉莎白結緣,還有好幾對男女(如賓利先生和伊莉莎白的姊姊珍),也都在其中找到了人生伴侶。誠如歷史學家愛莉森・湯普生Allison Thompson)所言珍奧斯汀本人熱愛舞蹈,舞會也在她的多部作品當中扮演重要角色。舞會在珍奧斯汀的筆下,不僅呈現當時社會男女婚前擇偶的遊戲規則,也象徵男女主角在建立維持關係的過程當中,看似正式拘謹、卻又充滿情趣磨合的感情互動,讓這場雙人舞,從相遇到成婚,一路舞向幸福美滿的人生。

 

[聯合文學 趙恬儀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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