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雙運動鞋,放在知名的百貨公司專櫃上,每次都看著陌生人來來去去,把我旁邊的同伴帶走,可是都沒有人打算帶我回家。
這天,有個男孩看中了我,我很開心!主人到家時,馬上把我拿出來試穿,家人都說我好帥!主人常常帶我出去玩,帶我出國,帶我去各種奇妙的地方。
一年後,我變得破舊,主人帶了一雙漂亮的「耐吉」回來,想把我丟掉。但主人還是蠻有良心的,把我送去孤兒院。當那邊的孩子看到我的時候,都會很興奮的把我穿上。我的新主人很照顧我,三不五時就把我洗得乾乾淨淨的,令我好開心。
主人明天就要代表這個國家出去比賽了。他穿著我,踏上競技場。觀眾都一直為主人加油,後來主人贏了,我和主人光榮地站在舞台上,準備領獎。那次,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很厲害。
過一段時間後,我破了,我舊了,主人也長大了,穿不下我,只好把我丟掉……。我十分不捨,不捨和每天細心照顧我的主人分離。每當想起以前的事,我覺得自己很光榮。謝謝你,讓我留下美好的回憶。主人,你以後一定要想起,我們以前一起經歷過大小比賽,一起拿過獎盃,一起分享快樂。
我覺得很對不起後一任的主人,因為我來到他腳上的時候,已經不像當年新的一樣舒適,也沒有像新的一樣漂亮和耐用……。但是我們曾一起同甘共苦,所以也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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